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成立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院校,学院地处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800多亩,总规划建筑面积达28.
5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500多人,专职教师400多人,中科院院士
贺贤土教授任学院院长。学院现为重点建设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全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单位,全国高职高专现代教育技术师资培训基地,全国产学研合作教育实验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因学院发展的需要,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 | 专 业 | 拟招聘 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它资格条件 |
教 师 | “两课”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马克思主义理论或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 无 |
心理学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心理学专业 | 具有心理咨询师二级证书;具有相关工作经历。 |
二、 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7日—2009年7月15日。
2、报名办法:请在报名时间内将个人简历邮寄至我院组织人事处(地址:中国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大路1069号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编:315800)或发E--mail 至rczx2005@163.net邮箱,也可以传真到0574-86891333。
三、招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身心健康,符合《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
四、聘用程序
1、应聘者需提供下列材料:
(1)《宁波职业技术学员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已取得的学位、学历证书和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学、科研工作业绩(附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
2、经学校人事处资格审查通过者,由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核(面试),按面试和考核结果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招考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人选报学校党委审定,学校审定通过的名单经宁波市人事局核定后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应的录用手续。
五、联系地址及电话
学校地址:中国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大路1069号 邮编:315800
E--mail:rczx2005@163.net
联系电话:0574-86891327 86891333 (兼传真)
联系人 :王老师 胡老师
附件1: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