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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部门职责
发布时间:2010-04-02   来源: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 人事处  浏览人次: 1227
人事处

承担人事职能,主要职责是:

制订人事方面的制度和办事程序并组织实施;

负责编制、执行全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工作;

编制各部门的“三定”工作,学院教职工的引进、调配工作;

教职工的劳动纪律、考核、进修、奖惩等的管理工作;

教职工的工资、津贴、福利、劳动保障和各类社会保险的审核调整和管理工作。

组织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和评审工作,负责新进教工的转正定级工作;

办理教职工离休、退休、退职、离职及录用的各项手续;

干部档案、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干部履历表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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