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的规定和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规定的程序,经过公开报名、面试、体检和考核,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学位 | 职称 | 原单位或毕业院校及专业 | 拟聘岗位 |
李婷颋 | 女 | 1983.4 | 研究生 | 硕士 | 无 | 法国勒芒大学招聘工程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 专任教师 |
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反映。公示期限为7天,自公示之日算起。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574-86891327,联系人:周红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1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