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2011年9月7日)规定的程序,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面试、体检和考核,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
拟聘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毕业院校和专业 | 学历 及学位 | 备注 |
专职辅导员 | 米娜瓦尔.艾力 | 女 | 1986.03 | 宁波大学 工业设计 专业 | 本科 学士 | 维吾尔族,民考汉生源,中共党员,30周岁以下,有高校学生工作经历。 |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 0574—86891327,联系人:胡晓霞
3、请反映情况本着事实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1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