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13年第一季度研究生首定中级职称的工作现已开始,请各位老师对照《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附件1)文件要求,填写《大中专毕业生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资格审定表》(见附件2)和《宁职院专业技术资格首定申报表》(见附件3)。
附件2以邮件形式发送至 rsc@nbpt.edu.cn,附件3打印一份并到相关职能部门盖章后与佐证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4)一起汇总到人事处。
申报时间:截止3月10日
联系人:杜芳华 联系电话:1361
附件:1、《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
2、《大中专毕业生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资格审定表》
3、《宁职院专业技术资格首定申报表》
4、佐证材料清单
人事处
201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