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由于我院近年来新调入的部分教职工尚未参加货币化分房,另有部分已参加货币化分房的教职工职称职务已晋升,学院分房领导小组决定进行2013年度货币化分房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对象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999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
(2)2012年1月1日前来我院工作;
(3)正式在编和实行人事代理的教职工;
(4)尚未参加货币化分房或享受货币化分房后,2011年底前职称、职务又晋升的。
2、申请表请从附件下载,并依据申请表上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复印件。外地调入我院未参加货币化分房的教职工还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未参加过货币化分房的证明和原户籍所在地房改办出具的未参加证明;已婚教职工还需提供配偶未参加的证明。原已在我院参加过货币化分房的教职工只需填写申请表,不需提供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3、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请在2013年3月31日前交到院人事处,联系人:陈科,联系电话:86891361, 666826
院货币化分房领导小组
201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