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办[2013]2号),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期和语种
我省仅开考英语(PETS-5);第一次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6月1日;第二次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12月7日,两次的口试都从笔试当日下午开始。
二、报名日期和办法
(一)报名日期:第一次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13年4月13日至19日,第二次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13年10月19日至25日。
(二)报名地点:杭州市文二路331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内办事大厅。
(三)报名办法:考生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军人凭相应的身份证件),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学校不组织集体报名,请参加考试的人员自行报名。
三、考试成绩有效期
考试成绩对于申请国家公派留学有效期为两年。
人事处
二○一三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