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职能处室、直属单位:
为总结成绩,发现不足,提升工作绩效和管理水平,请根据宁职院﹝2013﹞77号《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考核实施意见》(见附件1)、《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评优工作办法》(见附件2)文件有关要求,做好2013年度教职工考核及评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1、学院成立教职工考核领导小组(见附件3),负责全院教职工考核的审定;
2、各系(院、部)成立二级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系(院、部)教职工的考核;
3、职能处室、直属单位根据工作的相似性分设考核小组(见附件4),分别成立二级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考核小组教职工的考核;
二、考核工作时间安排
日期 | 具体安排 | 责任部门 | 备注 |
11月7日前 | 请各系(院、部)、职能处室、直属单位到人事处领取《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考核表》 | 人事处 | |
11月7日-8日 | 中层干部、职能处室、直属单位教职工满意度网上测评 | 组织部 人事处 | 另行通知 |
11月8日 | 请各位召集人(见附件4)将二级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考核细则到人事处备案 | 二级考核领导小组 | |
11月30日 | 完成科研考核 | 科研处 | |
12月5日前 | 二级考核领导小组把考核、评优结果汇总到人事处,同时提供Excel电子稿汇总表一份(见附件5),推荐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还需填写推荐表(见附件6)。 | 二级考核领导小组 | |
12月16日前 | 由学院教职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考核及评优结果 | 教职工考核领导小组 | |
12月17日前 | 人事处将审定结果反馈给二级考核领导小组 | 人事处 | |
12月20日前 | 二级考核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向本人反馈,并将考核表汇总到人事处。 | 二级考核领导小组 | |
附件:
1、《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考核实施意见》
2、《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评优工作办法》
3、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度教职工考核领导小组名单
4、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考核分组情况及召集人
5、2013年度考核结果及评优情况汇总表
6、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11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