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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艺术专业教师岗位招聘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21   来源:学校网站  浏览人次: 258
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2015年6月1日)规定的程序,艺术专业教师岗位的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因该岗位报名考生人数众多,为保障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请各位考生于6月25日(周四)上午7:45到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A座201参加面试资格现场复审,领取准考证并抽签。
    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提供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另随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需提供在研期间的成绩单及中文成绩单)、实习证明(实习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实习经历证明,要求与报名表中的实习经历一致)、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需提供相关专业证明者携带相关专业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试
    艺术专业教师岗位招聘为影视传媒方向、网页设计方向和书法美术方向各一个岗位,根据三个岗位分组考试并计分,各岗位根据总成绩排名分别确定一名拟录用人员。
    (一)试讲
    依据岗位专业方向,试讲课程确定为《栏目包装》、《网站设计与制作》、《书法》,请考生根据所选应聘岗位选定一门课程,做好试讲准备。试讲分为三组、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试讲采用淘汰制,即未达到标准的直接淘汰。要求根据随机抽取的课程单元,现场完成书面教案并说课。
    第二轮试讲采用计分制,总分50分,不足30分的淘汰。第二轮试讲成绩计入分组总成绩。要求现场制作ppt课件并试讲。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总分为50分,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三、注意事项
    1、请考生及时留意有关信息,按时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对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及材料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3、因第二轮试讲需要,请携带笔记本电脑。
    4、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上 http://www.nbpt.edu.cn公布。
    四、面试人员名单(48人)
    白艳维、陈林、陈一维、陈玉凯、陈忠良、杜宏忠、方舒彦、付海燕、郭赣芳、何好斌、何祥国、侯亚希、胡婕、蒋彩霞、蒋雷雨、金思思、李振伟、林文、刘建明、柳雨吟、罗俊、吕莹燕、任浩飞、谭二洋、谭杰、谭耀林、田晓薇、魏微、王斌贝、王斐斐、王菡韵、王慕甜、王宁、王钦璐、王希、王衍、汪源、吴竞、徐志鹏、叶杭、张文凤、张云哲、张宁、郑海文、赵一婷、赵越、郑智颖、朱秋珍(此名单根据首字母拼音排序)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A座302办公室,宁波市北仑区新大路1069号,联系人:胡老师,姜老师,联系电话:0574-86891327,86891361,86891920(传真),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6891931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5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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