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省第三十一个教师节表彰大会上,我校陈子珍老师被浙江省工会授予“浙江省第四届师德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宁波市共有宁波大学、宁波工程学院、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的四位教师获得此项荣誉。
陈子珍老师是我校海天学院分院副院长,十余载献身教育事业,在科研、教学上硕果累累。在工作中,陈老师厉行师德规范,带头争创佳绩,赢得了学生和家长的尊敬与爱戴,受到同行、领导的肯定和赞誉。他多次被学院评为“优秀教育工作者”、“三育人”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等,2011年被宁波市教工委评为“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
陈子珍积极推进专业建设、校企合作与国际化合作项目。近几年,他主持申报的各类专业建设项目得到教育部、财政部、宁波市教育局资助经费总计达970万元,为企业服务累计到帐经费70余万元。
通讯员 韩秀荣
工会 人事处 海天学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