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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编外人员招聘公告(四)
发布时间:2016-11-03   来源:学校网站  浏览人次: 247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于1999年由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是一所从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全日制综合性高等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首批立项建设院校。

学院地处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及北仑港区组成的宁波北仑新区,是华东地区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宁波最具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的区域。学院占地近50公顷,校舍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学院下设8个系(院)、1个教育集团,10大类30多个专业,并涵盖了机电、模具、计算机、电子信息、化工、物流等与当地产业密切相关的专业。全日制高职在校生9000多名,非全日制学生和各类培训人员16000人。

因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以下岗位人员,其中主办会计用人方式为人事代理。援外工作人员用人方式为人才派遣,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及公积金。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人数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其他资格条件

用工形式

援外工作人员

1

法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5周岁及以下;法语口语流利,阅读能力强;可以接受加班及不定期出差。男生或有类似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人才派遣

主办会计

1

会计或财务管理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

男性,35周岁以下,会计师及以上职称,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人事代理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61130日下午16:00

2、报名办法:登陆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nbpt.edu.cn,在“校园公告栏”点击“2016年度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编外人员招聘公告(四)”,并下载公告中的附件,填完后连同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应聘援外工作人员岗位无工作经历者可不提供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应聘人员请将简历发送邮件至258217622@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岗位+专业+学历/职称”。    

3、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校人事处通知。

面试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同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应聘援外工作人员岗位无工作经历者可不提供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联系人:姜老师、胡老师,联系电话:0574-86891361,86891327


      u/cms/www/201611/04163609s90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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