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17.03.02)的有关规定,我校于4月21日对参加面试人选的资格进行了复审,其中专职辅导员岗位一名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了面试资格,我校按照公告中“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放弃或未通过资格复审出现空出面试入围名额时,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并参加资格复审)”的要求,从招考职位未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对专职辅导员岗位入围面试人员进行递补,递补人员为:陈凯华、罗家文。
具体的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学校人事处电话告知,请上述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特此公告。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