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2020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公告》(2020年3月26日)规定的程序,经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本次招聘的智能制造实训教师、电气自动化专业教师、机电一体化技术实训教师、模具制造技术实训教师、建筑工程技术实训教师等五个岗位无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化工专业教师岗位已进入到资格复审和考试阶段,现就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
1、资格复审前14天内,有如下情况之一者,请在2020年6月12日下午16:00之前发送邮件至nbptrsc@163.com按要求报备,邮件主题为:姓名+异常报备+报考岗位,邮件正文告知异常事项。无如下情况者,邮件主题为:姓名+无异常+报考岗位。逾期未报备或延迟报备,视为本人自主放弃本次考试。
(1)有湖北省、黑龙江省、广东省、吉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简称“四省一市”)旅居史(包含途径地)人员;
(2)有健康码异常、体温异常(≥37.3℃)者;
(3)有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之一者;
(4)既往感染者(确认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有上述(1)、(2)、(3)情况之一者,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抵甬后宁波本地医院的核酸和血清检测。(4)的情形者,除进行抵甬后宁波本地医院的核酸和血清检测,还须提供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报告。请合理安排抵甬时间。
2、考生下载《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考试考生健康申报表》(简称“《健康申报表》”)(附件1),填报资格复审当日的相关信息,并手写签名。
3、所有考生请提前下载“甬行码”(附件2),微信扫码关注“平安宁职”公众号并点击“校外访客”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3)。
4、车辆禁止入校。考生从学校东校区西门步行进入(学苑宾馆旁),凭身份证原件和绿码方可进校,其中上述1中涉及的考生还须携带抵甬后宁波本地医院出具相应的检查报告。对“甬行码”为黄码和红码的考生直接劝离考场。在考试入场时及考试期间发现的有上述(3)症状以及体温连续三次测量超过 37.3℃以上,并有流行病学史的待排查考生,由考点联系救护车送定点医院诊查。资格复审或考试结束后请迅速出校门,不得在校园内逗留或随意走动。
5、考生全程佩戴防护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拒不配合者取消考试资格。非考官和工作人员要求,请勿摘掉口罩。
6、来自“四省一市”考生,请务必事先了解我校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以及入住要求,以免影响考试。建议提前抵甬。
7、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二、资格复审
(一)时间和地点:6月15日中午12:00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4-309教室
请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领取准考证。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若有特殊情况,请邮件告知或拨打人事处电话86891361提前沟通。未事先沟通且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表、本人简历(附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副高及以上职称证书、与企业签订的10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者历年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从事化工设计或自动控制领域工程设计及应用经历证明、获奖证书等其他可提供相应材料(请选取最有代表性的证书,不超过3项)。
三、考试安排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考生按抽签号顺序依次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的办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对应聘者专业或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进行测试。试讲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教学能力、专业知识水平、专业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满分均各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一)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范围 | 专业技能测试形式 | 其他事项说明 |
危险工艺安全设计与生产过程控制 | 教案 | 现场编写,按照抽选命题完成教案编写,时间80分钟。 考场提供电脑(不允许上网,不准携带参考资料)。 |
(二)试讲
试讲课程 | 试讲 | 备考 |
《化工生产过程控制》 参考教材:《化工仪表及自动化》,化学工业出版社,厉玉鸣2018.12 | 板书试讲15分钟,采用模拟上课模式。主考官就专业相关知识和教学科研问题提问5-10分钟。 | 现场指定章节,现场准备,时间60分钟 |
四、考试成绩
本次考试成绩采用计分制,考试总成绩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50%和试讲成绩的50%之和,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在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都相同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
五、注意事项
1、请考生及时留意有关信息,按时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2、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对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及材料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六、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按姓氏拼音首字母先后排序):汪泠、张文超
七、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联盟大厦13层1313人事处,宁波市北仑区庐山东路388号,人事处联系人:姜老师,联系电话:86891361。
邮箱:nbptrsc@163.com。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0年6月10日
附件:
附件1-《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考试考生健康申报表》.pdf
附件2-甬行码.png
附件3-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校外访客申请操作说明.pdf
附件4-《通信大数据行程卡》.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