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2020年4月16日)规定的程序,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面试、考核及体检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下列1位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拟聘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毕业院校 和专业 | 学历及学位 | 备注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 张璠 | 女 | 1988.09 | 江西师范大学 外国哲学专业 | 研究生 硕士 | 中共党员(2014.12入党) |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纪委、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0574—86891931,86891920,联系人:李老师,徐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事实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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