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 及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及方式 | 原工作单位 |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 拟调入单位 |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刘灿 | 女 | 1976.10 | 湖南师范大学 课程与教学论专业 | 研究生 硕士 | 副教授 2019.12 | 公开招聘 |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专技 七级 | 2020.01 |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 专技 七级 |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10月20日起至10月26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至4时。
2.对上述拟调动(流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0574-86891931,86891920。 联系人:李老师,徐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