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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资格复审和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2   来源:人事处  浏览人次: 774

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第二十二届高洽会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公告》(2020年9月10日)规定的程序,经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本次招聘的人工智能技术服务专业教师、跨境电子商务专业教师、物流管理专业教师、职业教育研究人员2等四个岗位已进入到资格复审和考试阶段,现就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

1、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和考生身心健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每位考生需提供考试前14天内(自10月24日起)个人轨迹截图、健康申报表(附件1)、浙江或宁波健康码(附件2),并于11月3日12:00之前发送至邮箱:nbptrsc2@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有/无省外旅居史”。我校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来自高风险地区考生单独通知,要求出具核酸检测报告。逾期未报备或延迟报备,视为本人自主放弃本次考试。

个人行动轨迹获取方法: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防疫行程卡”-输验证码等,查询,截屏;

健康申报表:下载打印健康申报表(附件1)并如实填写签字确认后扫描;

核酸检测证明:考生需提供考试前7天内(含考试当天)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阳性的证明材料。

2、考试当天,每位考生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需测量体温、按工作人员要求扫码,体温正常(<37.3)且显示为“绿码”的,方能进入考场,经确认体温超过 37.3℃或黄码、红码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3、车辆禁止入校。考生从学校东校区北门步行进入(北仑区宝山路),凭身份证原件、绿码方可进入考场。

4、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5、随着疫情形式发展,若疫情防控要求有变化,我校将以邮件形式告知,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关注报名系统所填报的电子邮箱。

二、资格复审

地点: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联盟大厦1327会议室

(一)时间安排:2020年11月5日

岗位

时间

考生

人工智能技术服务专业教师(26人)

12:30-13:40

阿卜杜萨拉木•艾海提、谷启涛、郭慧敏、胡叶天、梁晓军、吕雅俊、马开凯、潘婕、王玲、王泽威、肖义、忻超、熊沛宸、熊玉峰、徐凯珈、徐琦琦、严伟玮、杨洋、叶凯灵、张家伦、张腾、赵宝奇、赵黎明、郑翡、周亚峰、朱增钢

跨境电子商务专业教师(6人)

13:40-14:30

王超、何逊勃、华罗晶、刘文雯、王玲、肖海兰

物流管理专业教师(6人)

13:40-14:30

公尧、蒋月超、梁四民、刘志伟、宋轶、姚斌

职业教育研究人员2(6人)

13:40-14:30

关莹、江春华、姚梦娇、袁嘉成、张阿敏、马钦慧

     (二)携带材料

所有岗位必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健康申报表》(手写签名,落款时间为2020年11月5日)、报名表、本人简历(附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用学校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替代毕业证报名且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出具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课程成绩单(中、外文两份),且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须与应聘学校设置专业(方向)的专业核心课程匹配为准)。有职称证书者或获奖证书或比赛成绩证明的也可提供相应材料(请选取最有代表性的证书,不超过3项)。

岗位

附加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人工智能技术服务专业教师

1、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研究生阶段有关人工智能相关实际项目的证明、或公开发表的人工智能相关论文、或参加过人工智能相关省级(行业)学科竞赛的证明。

2、历届生同时提供:(1)与企业签订的三年(三年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及以上《劳动合同》(若上一段劳动关系已结束,还应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辅证)、或《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非近24或48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2)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具有3年及以上从事人工智能领域工作经历的证明,请注明起止时间,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

物流管理专业教师

1、与企业签订的三年(三年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及以上《劳动合同》(若上一段劳动关系已结束,还应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辅证)、或《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非近24或48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2、除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外,有物流技能大赛指导经验者需提供相关证明(如指导教师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参赛申请表或其他可证明的作证材料)。

跨境电子商务专业教师

1、与外贸、跨境电商、外资企业或行业签订的三年(三年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及以上《劳动合同》(若上一段劳动关系已结束,还应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辅证)、或《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非近24或48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2、非境外留学人员提供TEM-8证书或CET-6(425分及以上)成绩单。

职业教育研究人员2

CET-6(425分及以上)成绩单

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领取准考证。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若有特殊情况,请邮件告知或拨打人事处电话0574-86891361提前沟通。未事先沟通且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三、考试安排
  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抽签号或准考证号顺序依次参加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人工智能技术服务专业教师、物流管理专业教师、跨境电子商务专业教师等三个岗位采用“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面试”的办法,职业教育研究人员2采用“面试”的办法。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和面试三个环节满分均各为100分,任一环节不足60分者即被淘汰专业技能测试的合格人员(60分及以上)确定为试讲对象。在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合格人员中,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该环节成绩相同的按照试讲成绩排名。

(一)专业技能测试

岗位

专业技能测试范围

专业技能测试形式

其他事项说明

考试时间

人工智能技术服务专业教师

测试范围:

1. Python编程;

2. 分类、预测、图像标注与识别;

备注:

1. 测试任务会用到python开发包numpy,matplotlib, pandas,sklearn,OpenCV等;

2.考生要求:自带笔记本电脑,自行准备开发环境及相关资料;考试现场不能携带通讯设备,不允许上网。

实操

现场操作,按照抽选命题完成测试内容时间180分钟。

11月6日上午

物流管理专业教师

测试范围:能够使用物流仿真软件flexsim对仓储作业全流程或部分重点环节进行仿真优化。

考生要求:使用校方提供考试专用电脑;考试现场不能携带通讯设备,不允许上网。

现场操作,按照统一命题完成测试内容时间90分钟。

11月6日上午

跨境电子商务专业教师

测试范围:SEO优化与SEN推广,按照1+X技能证书(网店运营推广)中级要求。

现场操作,按照抽选命题完成测试内容;时间120分钟。

11月6日上午

(二)试讲

岗位

试讲课程

试讲

备考

试讲时间

人工智能技术服务专业教师

《Python编程基础》

参考教程:《Python编程基础》,人民邮电出版社,张健,张良均主编,2018年9月出版。

PPT结合板书试讲10分钟,采用模拟上课形式。主考官另就专业相关知识和教学科研问题提问5分钟。

校方统一提供电脑,现场准备,时间60分钟。考试现场不能携带通讯设备,不允许上网。

11月6日下午

物流管理专业教师

《物流系统虚拟仿真设计》

参考教程:《Flexsim 物流系统建模与仿真案例实训》,化学工业出版社,马向国、余佳敏、任宇佳主编,2018年10月。

11月6日下午

跨境电子商务专业教师

《跨境电商运营》

参考教程:《跨境电商基础》,人民邮电出版社,张函主编,2019年4月出版

11月6日下午

(三)面试

面试时间11月7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人工智能技术服务专业教师、物流管理专业教师、跨境电子商务专业教师等三个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

职业教育研究人员2岗位面试范围为岗位相关知识。

四、考试成绩

本次考试成绩采用计分制,人工智能技术服务专业教师、物流管理专业教师、跨境电子商务专业教师等三个岗位考试总成绩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30%+试讲成绩的30%+面试成绩的40%之和,满分为100分。职业教育研究人员2岗位考试总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五、注意事项

1、请考生及时留意有关信息,按时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2、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对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及材料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3因专业技能测试需要,请应聘人工智能技术服务专业教师岗位的考生自备笔记本电脑。

  4、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和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上 http://www.nbpt.edu.cn和人事处网站https://rsc.webs.nbpt.edu.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六、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联盟大厦13层1313人事处,宁波市北仑区庐山东路388号,人事处联系人:姜老师,徐老师,联系电话:8689136186891327。

    邮箱:nbptrsc2@163.com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6891931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1月2日

 

健康申报表.pdf

附件2-甬行码.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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