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定于2020年12月19日举行。为使考试顺利进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1.请考生在12月17日9时至12月19日9时30分,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核对下载的准考证各个栏目,发现错误,立即与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联系(联系人:姜老师,电话:0574-86891361)。
2.笔试时间初定于:
2020年12月19日周六上午9:00-11:00
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件和《考生健康申报表》,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为闭卷考试,计算器、快译通、电子词典、书籍、报刊等有关资料和手机、电子产品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已带者,应关机并放置至考场指定位置,不得带至考位。
4.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开考后六十分钟内不能交卷出场;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许可不得离开考场。
5.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nbpt.edu.cn/)校园公告栏上公布。
6.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和考生身心健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每位考生须提供个人轨迹截图、健康申报表。
最近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参试,须额外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的扫描件或照片,方可参加笔试。
个人轨迹截图、健康申报表、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材料须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于12月16-18日(截止至18日17:00)发送至所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电子邮箱:nbptrsc2@163.com,联系人:姜老师,联系电话:0574-86891361。
邮件以”报考序号+考生姓名”为文件名(例:01+考生张三的健康申报材料)。
个人行动轨迹获取方法: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防疫行程卡”-输验证码等,查询,截屏;
考生健康申报表: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打印健康申报表并如实填写签字确认;
现场备查文件:健康申报表原件(落款时间为2020年12月19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原件、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原件、肺部影像学无异常证明原件。
考试当天,车辆禁止入校。所有考生从学校东校区北门步行进入(北仑区宝山路),需测量体温、出示甬行码(健康码)和身份证原件,体温正常(<37.3℃)且显示为“绿码”的,方能进入考场,经确认体温超过 37.3℃或黄码、红码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附件:考生健康申报表.docx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