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21年3月18日)规定的程序,经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本次招聘的机电一体化专业教师、人工智能专业教师、机制专业教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1、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2等五个岗位已进入到资格复审阶段,现就资格复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
1、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和考生身心健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每位考生需提供考试前14天内(自4月1日起)个人轨迹截图、健康申报表(附件1)、浙江或宁波健康码(附件2),并于4月13日-14日12:00之前(请勿提前)发送至邮箱:nbptrsc2@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有/无省外旅居史”。逾期未回复者视为自主放弃考试资格,且考试当天将无法进校。
根据浙江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的相关规定,对在云南省瑞丽市封闭管理期间仍跨省域流动的来浙返浙人员将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附件3),请相关考生关注我校考试时间并合理安排行程。
个人行动轨迹获取方法: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防疫行程卡”-输验证码等,查询,截屏;
健康申报表:下载打印健康申报表并如实填写签字确认后扫描;
2、考试当天,每位考生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需测量体温、按工作人员要求扫码,体温正常(<37.3)且显示为“绿码”的,方能进入考场,经确认体温超过 37.3℃或黄码、红码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3、车辆禁止入校。考生从学校东校区北门步行进入(北仑区宝山路),凭身份证原件、绿码方可进入考场。
4、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5、随着疫情形式发展,若疫情防控要求有变化,我校将以邮件形式告知,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关注报名系统所填报的电子邮箱。
二、资格复审
地点: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联盟大厦1224会议室
(一)时间安排:2021年4月15日(周四)
岗位 | 时间 | 考生(按姓氏拼音首字母先后排序) |
机电一体化专业教师(7人)、机制专业教师(9人) | 9:00-10:00 | 机电一体化专业教师(7人): 陈勇、何珊珊、荆振文、谢锡冬、熊奇、叶旭、朱喜荣; 机制专业教师(9人): 姜光、金红伟、李保、毛建冬、王爱超、王根华、王伟强、苑忠亮、邹长武。 |
人工智能专业教师(42人) | 10:00-11:30 | 陈焕波、陈同、杜耀、郭昕彤、韩琪、贺钰博、胡继峰、黄海宁、靳紫薇、李安庆、李俊锋、李蕾、林青、罗伟、马玲玉、马爽、马益普、宁静艳、彭俊利、祁斌、盛伟铭、施峰、孙超红、王泓太、王金、王柯柯、尉飞、魏东亮、魏文燕、吴勤、熊节、徐欢欢、徐吉、易恒辰、张家伦、张腾、张宜志、张哲瑜、赵政雄、周凯、周培、周欣悦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1(115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2(15人) | 12:30-16:00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1(115人): 蔡若芙、曹磊、曹雪雪、陈巧娟、陈曦、陈一平、陈姿羽、谌莉、戴贝旎、戴丽莉、丁瑞、杜佳玉、段晓瑜、范虹邑、房施恩、冯文博、付智强、高敏、高雯雯、葛星、宫俐、郭洋洋、何平平、何伟娇、洪阳、胡寒、胡佳怡、江维、金惠兰、金文爰、阚秀秀、孔丹霞、孔维洁、李君玲、李雁楠、李仪、李玉安、李智睿、梁漫漫、林陈桐、林莉飒、刘琳、刘园园、柳小娟、陆春辉、陆海鹏、路雪、罗家枝、吕梦园、马榕、毛艳君、牟佳宏、潘依林、庞建茹、戚婷、祁悦、钱澍珺、秦少春、秦依、邵舒英、沈嘉琳、沈紫晴、盛巧玲、师缔文、苏蒙蒙、孙玥、覃麟清、唐梦娇、田斌、童璐瑶、万春、汪琦青、王迟、王海静、王新新、王馨、王旭婷、王燕、王荧婷、王莹、王宇慧、卫婵、吴洋、吴珍波、武莹、夏春燕、徐黎萌、徐萌萌、徐巧玲、徐清、薛晓霞、闫晋丽、闫妍、阳思思、杨超虹、杨洁、杨璐璐、杨晓岚、杨洋、杨颖、杨振子、姚琳、叶荷洁、叶楠、余秀红、虞洁文、张波、张静思、张凯、张阳、章甜甜、郑玮、周莹、朱国义、祝孔婷;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2(15人): 包思凡、范佳烨、江佳雯、梁睿斯、刘美菊、刘钰娉、钱慧枫、舒强、王高举、武佳琦、谢佳郁、徐国军、张从喜、张丽娜、朱张镭。 |
(二)携带材料
所有岗位必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健康申报表》(手写签名,落款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报名表(有照片)、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用学校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替代毕业证报名且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出具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课程成绩单(中、外文两份),且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须与应聘学校设置专业(方向)的专业核心课程匹配为准)。有职称证书者或获奖证书或比赛成绩证明的也可提供相应材料(请选取最有代表性的证书,不超过3项)。 |
岗位 | 附加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机电一体化专业教师、机制专业教师 | 与企业签订的三年(三年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7日)及以上《劳动合同》(若上一段劳动关系已结束,还应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辅证)、或《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非近24或48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
人工智能专业教师 | /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1、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2 | 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应注明入党时间(精确到年月)。 |
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领取准考证。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三、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初定4月16-17日,其他相关事宜考前3-5天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官网、人事处网站、邮箱或手机短信通知。
四、联系方式
所有报名考生若有疑问,请于4月8日9:00-15:30电话咨询,4月9日16:00之前邮件咨询。
人事处联系人:姜老师,联系电话:86891361。
联系地址: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联盟大厦13层1313人事处,宁波市北仑区庐山东路388号。
邮箱:nbptrsc2@163.com。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6891931。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4月7日
附件:
01-附1.考生健康申报表.pdf
01-附2.健康码.png
01-附3.刚刚,浙江最新通报!这件头等大事一定要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