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类别:首页  人才招聘
关于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资格复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7   来源:人事处  浏览人次: 1501

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21318日)规定的程序,经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本次招聘的机电一体化专业教师、人工智能专业教师、机制专业教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1、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2等五个岗位已进入到资格复审阶段,现就资格复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

    1、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和考生身心健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每位考生需提供考试前14天内(自4月1日起)个人轨迹截图、健康申报表(附件1)、浙江或宁波健康码(附件2),并于4月13日-14日12:00之前(请勿提前)发送至邮箱:nbptrsc2@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有/无省外旅居史”。逾期未回复者视为自主放弃考试资格,且考试当天将无法进校。

    根据浙江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的相关规定,对在云南省瑞丽市封闭管理期间仍跨省域流动的来浙返浙人员将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附件3),请相关考生关注我校考试时间并合理安排行程。

    个人行动轨迹获取方法: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防疫行程卡”-输验证码等,查询,截屏;

    健康申报表:下载打印健康申报表并如实填写签字确认后扫描;

    2、考试当天,每位考生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需测量体温、按工作人员要求扫码,体温正常(<37.3)且显示为“绿码”的,方能进入考场,经确认体温超过 37.3℃或黄码、红码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3、车辆禁止入校。考生从学校东校区北门步行进入(北仑区宝山路),凭身份证原件、绿码方可进入考场。

    4、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5、随着疫情形式发展,若疫情防控要求有变化,我校将以邮件形式告知,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关注报名系统所填报的电子邮箱。

    二、资格复审

    地点: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联盟大厦1224会议室

    (一)时间安排:2021年4月15日(周四)

岗位

时间

考生(按姓氏拼音首字母先后排序)

机电一体化专业教师7人)、机制专业教师(9人

9:00-10:00

机电一体化专业教师7人):

陈勇何珊珊荆振文谢锡冬熊奇叶旭朱喜荣

机制专业教师(9人):

姜光、金红伟、李保、毛建冬、王爱超、王根华、王伟强、苑忠亮、邹长武。

人工智能专业教师42人)

10:00-11:30

陈焕波陈同杜耀郭昕彤韩琪贺钰博胡继峰黄海宁靳紫薇李安庆李俊锋李蕾林青罗伟马玲玉马爽马益普宁静艳彭俊利祁斌盛伟铭施峰孙超红王泓太王金王柯柯尉飞魏东亮魏文燕吴勤熊节徐欢欢徐吉易恒辰张家伦张腾张宜志张哲瑜赵政雄周凯周培周欣悦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1115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2(15人)

12:30-16:00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1115人)

蔡若芙曹磊曹雪雪陈巧娟陈曦陈一平陈姿羽谌莉戴贝旎戴丽莉丁瑞杜佳玉段晓瑜范虹邑房施恩冯文博付智强高敏高雯雯葛星宫俐郭洋洋何平平何伟娇洪阳胡寒胡佳怡江维金惠兰金文爰阚秀秀孔丹霞孔维洁李君玲李雁楠李仪李玉安李智睿梁漫漫林陈桐林莉飒刘琳刘园园柳小娟陆春辉陆海鹏路雪罗家枝吕梦园马榕毛艳君牟佳宏潘依林庞建茹戚婷祁悦钱澍珺秦少春秦依邵舒英沈嘉琳沈紫晴盛巧玲师缔文苏蒙蒙孙玥覃麟清唐梦娇田斌童璐瑶万春汪琦青王迟王海静王新新王馨王旭婷王燕王荧婷王莹王宇慧卫婵吴洋吴珍波武莹夏春燕徐黎萌徐萌萌徐巧玲徐清薛晓霞闫晋丽闫妍阳思思杨超虹杨洁杨璐璐杨晓岚杨洋杨颖杨振子姚琳叶荷洁叶楠余秀红虞洁文张波张静思张凯张阳章甜甜郑玮周莹朱国义祝孔婷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2(15人):

包思凡、范佳烨、江佳雯、梁睿斯、刘美菊、刘钰娉、钱慧枫、舒强、王高举、武佳琦、谢佳郁、徐国军、张从喜、张丽娜、朱张镭。

    (二)携带材料

所有岗位必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健康申报表》(手写签名,落款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报名表(有照片)、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用学校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替代毕业证报名且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出具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课程成绩单(中、外文两份),且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须与应聘学校设置专业(方向)的专业核心课程匹配为准)有职称证书者或获奖证书或比赛成绩证明的也可提供相应材料(请选取最有代表性的证书,不超过3项)。

岗位

附加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机电一体化专业教师、机制专业教师

与企业签订的三年(三年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317日)及以上《劳动合同》(若上一段劳动关系已结束,还应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辅证)、或《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非近24或48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人工智能专业教师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1、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2

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应注明入党时间(精确到年月)。

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领取准考证。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三、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初定4月16-17日,其他相关事宜考前3-5天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官网、人事处网站、邮箱或手机短信通知。

    四、联系方式
    所有报名考生若有疑问,请于489:00-15:30电话咨询,4916:00之前邮件咨询。

    人事处联系人:姜老师,联系电话:86891361

    联系地址: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联盟大厦13层1313人事处,宁波市北仑区庐山东路388号

    邮箱:nbptrsc2@163.com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6891931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2147

 

 

附件:

01-附1.考生健康申报表.pdf

01-附2.健康码.png

01-附3.刚刚,浙江最新通报!这件头等大事一定要做!.pdf

 

2011 版权所有: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人事处 Copyright NingBo Polytechnic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浙江省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大路1069号西校区A座2楼 邮编:315800 邮箱:rsc@nbp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