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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专职辅导员岗位资格复审和面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4   来源:人事处  浏览人次: 879

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20211018日)规定的程序,2021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男专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等岗位笔试已于1120日结束,成绩已于126日公布,现将资格复审、面试和疫情防控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218日(周六)上午9:00-11:00

地点: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联盟大厦1224会议室

二、面试时间:202219日(周日)上午8:30之前候考(勿迟到)

地点: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联盟大厦1224会议室

形式:结构化面试

三、疫情防控报备

202216-712:00之前报送疫情防控相关数据至nbptrsc@163.com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生来源地报备

1.不参加面试者,邮件主题:“考生姓名+不参加面试”。

2.参加面试者,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参加面试+考生来源地”。其中“考生来源地”,请按实际情况在以下四个选项中选择填写:宁波市(如宁波北仑)、浙江省非宁波市(如杭州萧山)、浙江省外(如江西省南昌市)、中高风险地区。

(二)考生健康状况报备

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和考生身心健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请考生关注我校考试时间并合理安排行程。

1、以下情况禁止参加考试(按实际参加资格复审之日计算)

1)仍处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的确证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人员、“行程卡”和“甬行码”红码、黄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以下情况需提供证明材料才能参加考试(按实际参加资格复审之日计算)

1)“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带*号的省外考生,须同时提供当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考前48小时内浙江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提供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当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求考前14天内。

214天内有省内外低风险地区来甬返甬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

3)最近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参试,须额外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  

4)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的扫描件或照片,方可参加考试。

3每位考生需提供资格复审前14天内个人轨迹截图、健康申报表(附件1)、健康承诺书(附件2上述需提供证明材料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另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材料,须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上传至邮件的附件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个人行动轨迹获取方法: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防疫行程卡”-输验证码等,查询,截屏;

健康申报表、健康承诺书:下载打印健康申报表并如实填写签字确认后扫描(落款时间为资格复审当日)。

现场备查文件:健康申报表原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原件、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原件、肺部影像学无异常证明原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车辆禁止入校,从学校东校区北门步行进入(北仑区宝山路666号)。每位考生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需测量体温、按工作人员要求扫码,体温正常(<37.3)且显示为“绿码”的,凭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

3、随着疫情形势发展,若疫情防控要求有变化,我校将以邮件或短信形式告知,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关注报名表所填报的电子邮箱或手机短信。

4、邮件回复参加面试的考生,若资格复审当天缺席(疫情等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将列入我校所有招聘考试的黑名单,不得再报考我校的任何教师招聘岗位。

联系电话:0574-86891361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211224

附件1:考生健康申报表.docx

附件2:健康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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