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2021年10月18日)规定的程序,2021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男专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等岗位笔试已于11月20日结束,成绩已于12月6日公布,原定2022年1月8-9日举行的资格复审和面试因突发疫情而延期,现将资格复审、面试和疫情防控的相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2月19日(周六)上午9:00-11:00;
地点: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联盟大厦1224会议室
所需材料和要求:详见《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公布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笔试成绩的通知》(2021-12-06),网址链接:https://www.nbpt.edu.cn/2021/1206/c744a95755/page.htm。
二、面试时间:2022年2月20日(周日)上午8:30之前候考(勿迟到);
地点: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联盟大厦1224会议室
形式:结构化面试
三、疫情防控报备
2022年2月17日-18日12:00之前报送疫情防控相关数据至nbptrsc@163.com,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生来源地报备
1.不参加面试者,邮件主题:“考生姓名+不参加面试”。
2.参加面试者,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参加面试+考生来源地”。其中“考生来源地”,请按实际情况在以下四个选项中选择填写:宁波市(如宁波北仑)、浙江省非宁波市(如杭州萧山)、浙江省外(如江西省南昌市)、中高风险地区。
(二)考生健康状况报备
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和考生身心健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请考生关注我校考试时间并合理安排行程。
1、以下情况禁止参加考试(按实际参加资格复审之日计算)
(1)仍处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的确证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人员、“行程卡”和“甬行码”红码、黄码的考生。
(2)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
(3)目前在中高风险地区和“2+14”管控范围内的考生。
2、以下情况需提供证明材料才能参加考试(按实际参加资格复审之日计算)
(1)考前14天内健康监测正常,无发热(体温低于37.3度)、胸闷、干咳、腹泻等症状;如出现以上症状的,须经当地医院就诊确认排除新冠肺炎,凭近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医院诊断证明报到。
(2)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和省内行程卡带*的师生,凭近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申请进校。
(3)最近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严格执行“14+7+7”健康管理后,须额外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考前近48小时内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
(4)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的扫描件或照片,方可参加考试。
3、每位考生需提供资格复审前14天内个人轨迹截图、健康申报表(附件1)、健康承诺书(附件2),上述需提供证明材料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另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材料,须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上传至邮件的附件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个人行动轨迹获取方法: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防疫行程卡”-输验证码等,查询,截屏;
健康申报表、健康承诺书:下载打印健康申报表并如实填写签字确认后扫描(落款时间为资格复审当日)。
现场备查文件:健康申报表原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原件、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原件、肺部影像学无异常证明原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车辆禁止入校,从学校东校区北门步行进入(北仑区宝山路666号)。每位考生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需测量体温、按工作人员要求扫码,体温正常(<37.3)且显示为“绿码”的,凭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
3、随着疫情形式发展,若疫情防控要求有变化,我校将以邮件或短信形式告知,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关注报名表所填报的电子邮箱或手机短信。
4、邮件回复参加面试的考生,若资格复审当天缺席(疫情等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将列入我校所有招聘考试的黑名单,不得再报考我校的任何教师招聘岗位。
联系电话:0574-86891361。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2月13日
附件1:考生健康申报表.docx
附件2:健康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