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和教师公告》(2021年10月18日)规定的程序,经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本次招聘的部分专任教师和研究人员(硕士研究生)岗位已进入到资格复审阶段,具体为化工环保类专业教师、机电类专业教师、人工智能专业教师、机制专业教师、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专业教师、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教师、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教师、人工智能技术服务专业教师、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教师、建筑工程类专业教师、市场营销专业专任教师、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专任教师、电子商务专业专任教师、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教师、旅游管理(中加合作)专业教师、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教师、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教师、科技创新与工程训练类课程教师、公共体育教师、思政课专职教师、数学教师(阳明学院)、职业教育教学研究人员2等共计22个岗位。原定2021年12月1日-11日(非整周)的考试因受突发疫情影响而延期,现就资格复审、考试和疫情防控等相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邮箱健康报备时间 | 资格复审时间 | 报考岗位 | 专业技能测试 时间(初定) | 面试时间(暂定) |
2022年3月1日-2日12:00 | 3月3日10:30-12:00 | 职业教育教学研究人员2 | 3月3日下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 3月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邮箱健康报备时间 | 资格复审时间 | 报考岗位 | 专业技能测试 +试讲时间 | 面试时间(暂定) |
2022年3月1日-2日12:00 | 3月3日09:00-10:30 | 市场营销专业专任教师、 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专任教师、 电子商务专业专任教师、 | 3月4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 3月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3月3日13:00-14:30 |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教师、 旅游管理(中加合作)专业教师、 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教师、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教师 |
3月3日14:30-16:00 | 建筑工程类专业教师、 化工环保类专业教师、 机电类专业教师 |
2022年3月7日-8日12:00 | 3月9日9:00-10:30 | (阳明学院)机制专业教师、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专业教师、人工智能专业教师 | 3月10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 3月12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2022年3月8日-9日12:00 | 3月10日9:00-10:30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教师、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教师、 人工智能技术服务专业教师、 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教师 | 3月10日下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
3月10日10:30-11:30 | 公共体育教师、 数学教师(阳明学院) | 3月1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
3月10日13:00-14:30 | 思政课专职教师 | 3月1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
2022年3月9日-10日12:00 | 3月11日8:30-8:45 | 科技创新与工程训练类课程教师 | 3月1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
资格复审地点: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联盟大厦1224会议室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和要求:详见《关于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部分教师岗位资格复审的通知》(2021-11-16),网址链接:https://www.nbpt.edu.cn/2021/1116/c744a93727/page.htm。
关于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的考试范围和形式等内容,以及面试的形式,将于考前3-5天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官网、人事处网站、邮箱或手机短信通知,请勿电话咨询。
二、疫情防控
按规定时间报送疫情防控相关数据至nbptrsc@163.com,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生来源地报备
1.不参加面试者,邮件主题:“考生姓名+报考岗位+不参加考试”。
2.参加面试者,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报考岗位+考生来源地”。其中“考生来源地”,请按实际情况在以下四个选项中选择填写:宁波市(如宁波北仑)、浙江省非宁波市(如杭州萧山)、浙江省外(如江西省南昌市)、中高风险地区。
(二)考生健康状况报备
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和考生身心健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请考生关注我校考试时间并合理安排行程。
1、以下情况禁止参加考试(按实际参加资格复审之日计算)
(1)仍处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的确证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人员、“行程卡”和“甬行码”红码、黄码的考生。
(2)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
(3)目前在中高风险地区和“2+14”管控范围内的考生。
2、以下情况需提供证明材料才能参加考试(按实际参加资格复审之日计算)
(1)考前14天内健康监测正常,无发热(体温低于37.3度)、胸闷、干咳、腹泻等症状;如出现以上症状的,须经当地医院就诊确认排除新冠肺炎,凭近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医院诊断证明报到。
(2)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和省内行程卡带*的考生,凭近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申请进校。
(3)最近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严格执行“14+7+7”健康管理后,须额外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考前近48小时内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
(4)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的扫描件或照片,方可参加考试。
3、每位考生需提供资格复审前14天内个人轨迹截图、健康码(支付宝)、健康申报表(附件1)、健康承诺书(附件2),上述需提供证明材料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另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材料,须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上传至邮件的附件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个人行动轨迹获取方法: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防疫行程卡”-输验证码等,查询,截屏;
健康申报表、健康承诺书:下载打印健康申报表、健康承诺书并如实填写签字确认后扫描(落款时间为资格复审当日)。
现场备查文件:健康申报表原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原件、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原件、肺部影像学无异常证明原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车辆禁止入校,从学校东校区北门步行进入(北仑区宝山路666号)。每位考生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需测量体温、按工作人员要求扫码,体温正常(<37.3)且显示为“绿码”的,凭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
3、随着疫情形势发展,若疫情防控要求有变化,我校将以邮件或短信形式告知,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关注报名表所填报的电子邮箱或手机短信。
三、联系方式
86891361 姜老师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2月17日
附件1:考生健康申报表.docx
附件2:健康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