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和教师公告》(2021年10月18日)规定的程序,经报名与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化工环保类专业教师、机电类专业教师、建筑工程类专业教师、市场营销专业专任教师、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专任教师、电子商务专业专任教师、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教师、旅游管理(中加合作)专业教师、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教师、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教师等10个教师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于3月4日完成,专业技能测试或试讲考试的成绩已通过《成绩通知单》形式现场告知考生。
按照《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和教师公告》(2021年10月18日)和《关于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部分教师岗位考试的通知(一)》(2022年2月25日)规定:在专业技能测试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6比例确定试讲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在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试讲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的计算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满分均各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或试讲的,视作放弃。
拟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如下:(名单根据姓氏拼音首字母排序)
化工环保类专业教师:冯桂荣、傅菁菁、高斌基、陆欢欢、谢 伟、俞时贝柯;
机电类专业教师:安晓宁;
建筑工程类专业教师:杨 明;
市场营销专业专任教师:曹英鸳、梁四民、王晓蛟;
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专任教师:梁 萧、吴 环;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教师:刘丽佳、刘佩佩、周 默;
旅游管理(中加合作)专业教师:夏 露、郑 静。
请上述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22年3月5日8:30之前,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联盟大厦1224会议室候考。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请从东校区北门(宝山路666号)进校。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