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和教师公告》(2021年10月18日)规定的程序,经报名与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人工智能专业教师(阳明学院)、机制专业教师(阳明学院)、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专业教师(阳明学院)、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教师、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教师、人工智能技术服务专业教师、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教师、科技创新与工程训练类课程教师、公共体育教师、思政课专职教师、数学教师(阳明学院)等11个教师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于3月10-11日完成,专业技能测试或试讲考试的成绩已通过《成绩通知单》形式现场告知考生。
按照《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和教师公告》(2021年10月18日)和《关于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部分教师岗位考试的通知(二)》(2022年3月4日)规定:在专业技能测试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6比例确定试讲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在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试讲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的计算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满分均各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或试讲的,视作放弃。
拟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如下:(名单根据姓氏拼音首字母排序)
人工智能专业教师(阳明学院):李 蕾;
机制专业教师(阳明学院):牛子孺、屈云陵;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专业教师(阳明学院):印鑫龙;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教师:张 浩;
人工智能技术服务专业教师:胡征宇;
思政课专职教师:郭兰师、王银君;
数学教师(阳明学院):范嘉琪。
请上述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22年3月12日8:30之前,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联盟大厦1224会议室候考。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请从东校区北门(宝山路666号)进校。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