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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工智能专业教师等岗位拟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1   来源:人事处  浏览人次: 903

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和教师公告》(2021年10月18日)规定的程序,经报名与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人工智能专业教师(阳明学院)、机制专业教师(阳明学院)、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专业教师(阳明学院)、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教师、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教师、人工智能技术服务专业教师、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教师、科技创新与工程训练类课程教师、公共体育教师、思政课专职教师、数学教师(阳明学院)等11个教师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3月10-11日完成,专业技能测试或试讲考试的成绩已通过《成绩通知单》形式现场告知考生。

按照《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和教师公告》(2021年10月18日)和《关于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部分教师岗位考试的通知()》(2022年34日)规定:在专业技能测试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6比例确定试讲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在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试讲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的计算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满分均各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或试讲的,视作放弃。

拟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如下:(名单根据姓氏拼音首字母排序)

人工智能专业教师(阳明学院)  蕾;

机制专业教师(阳明学院)牛子孺、屈云陵;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专业教师(阳明学院)印鑫龙;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教师  浩;

人工智能技术服务专业教师胡征宇;

思政课专职教师郭兰师、王银君;

数学教师(阳明学院)范嘉琪。

请上述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223128:30之前,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联盟大厦1224会议室候考。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从东校区北门(宝山路666号)进校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2年3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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