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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有关事项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5   来源:人事处  浏览人次: 762

各位考生: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2718日)中的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学报编辑、人事档案干事、财务信息化人员和专职心理辅导员等6个岗位的笔试考试初定于2022827日举行。为使考试顺利进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措施

为保证考试顺利开展,守护好考生的安全与健康,请已经缴费参加本次笔试考试的考生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考试来源地报送

821日(本周日)至22日(下周一)中午1200之前扫描以下二维码,按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未按时按要求报送者,将会影响考试前健康报备的审核。

(二)考生所在地变动即时报备

第一次考生来源地报送后,直至考试前,考生所在地发生跨区县及以上的变动,需通过邮件的形式向我校人事处及时报备。报送邮箱为rsc@nbpt.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报考岗位+所在地变动报备”,正文内容为“原地区为XXXXXX区(县)于XX日变动为XXXXXX区(县)”。

(三)健康报备

824(下周三)至25日(下周四)下午16:00之前报送疫情防控相关数据,未按时按要求报备者,会影响827日进校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请考生扫描下图二维码,按提示的要求完整填写后提交(《健康申报表》附件1、《健康承诺书》附件2),上传提交当日的浙江“健康码”、近7天大数据行程卡截图。其中,笔试之日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未出者,“是否已经申请进校访客预约登记”栏可选择“否”。

(四)平安宁职“校外访客”预约登记

826日(下周五)下午18:00之前,扫描下图二维码(健康报备时系统已告知)进行入校申请。

注意事项:

1.来访部门:人事处。

2.开始时间:2022827日上午7:00;结束时间:2022827日上午11:00

3.来访事由统一填写:参加宁职院工作人员招聘笔试。

4.上传826日截图浙江“健康码”、近7天大数据行程卡、距进校时间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倡导宁波落地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四)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请考生关注我校考试时间并合理安排行程。建议考生自第一次报送来源地后至笔试前,不前往国内中高低风险地区。

1.考生参加笔试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浙江“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

2)提供本人当天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阴性报告,倡导省外来浙考生开展一次落地检测;

3)现场测温37.3℃以下。高于37.3℃的,应提供当天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阴性报告,经现场防疫人员评估同意后,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4)考生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

2.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根据我省疫情防控管理政策,处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的考生(受管控对象及措施以浙江省疫情防控办最新发布为准);

2)考试当天,浙江“健康码”显示为红黄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非绿码的考生;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4)不能出示浙江“健康码”、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情形的。

3.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每位考生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需测量体温、按工作人员要求出示场所码、校园码且体温正常(<37.3),凭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

3)随着疫情形式发展,若疫情防控要求有变化,我校将以邮件或短信形式告知,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关注报名表所填报的电子邮箱或手机短信。

二、准考证打印

请考生在8259时至827900,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核对下载的准考证各个栏目,发现错误,立即与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电话0574-86891361)联系。

三、笔试安排

(一)笔试时间

初定于:2022827日周六上午8:30-10:30

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原件、社会保障卡、驾驶证)和《考生健康申报表》原件(手写签名,落款日期为笔试当日),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二)笔试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不要削得太尖,以免划破答题卡)、橡皮、卷(削)笔刀、钟表(无声、无收发和无存储功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手机、具有传输信号、存储甚至拍照功能的智能手表、智能腕带等通讯工具、计算器、快译通、电子词典、书籍、报刊等有关资料一律不准带至考位,需按要求统一放置在考场指定位置,否则将按违纪行为进行处理。手机不得当作手表使用,建议自带手表。

2.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开考后六十分钟内不能交卷出场;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许可不得离开考场。

3.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nbpt.edu.cn/)“校园公告”栏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材料(可提前准备)

(一)原件

健康申报表(落款时间:资格复审当日)、报名表(附件3,有照片,申请人签名请手签)、个人简历;

(二)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的打印件;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课程成绩单(中、外文两份,中文可自己翻译但需手写签名);

3、个别岗位另行出具材料

1)人事档案干事和专职心理辅导员岗位

由现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应注明入党时间,精确到年月日);

  1. 学报编辑岗位

历届生出具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中级);

4、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必须)

职称证书、荣誉证书(不超过3张具有代表性的)等相关证件。

上述要求材料提供不齐全者,认定为资格复审不通过。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面试。因放弃或未通过资格复审出现空出面试入围名额时,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并参加资格复审。


附件1:健康申报表.pdf

附件2:健康承诺书.pdf

附件3: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2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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