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公告》(2024.4.22)规定的程序,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核,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考试(考核)及体检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下列1位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拟聘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专业 | 学历及学位 | 备注 | 专任教师 | 马一鸣 | 女 | 1997.02 | 工商管理 | 博士研究生 博士学位 | |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0574—86891931,86891327,联系人:徐老师,胡老师。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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