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波市市级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事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文件要求以及《宁波职业技术大学工作人员招聘公告》(2025.09.26)规定的程序,经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本次招聘的教学管理与研究助理岗位已进入到资格复审和考试阶段,现就考试时间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排摸
因考务安排和校外入校访客申请的需要,请考生在10月20日中午12:00前,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逾期未填写,视为考生放弃考试资格。
二、考试时间安排
(一)资格复审安排
时间:初定2025年10月22日(周三)上午8:10-8:40;
地点:宁波职业技术大学东校区联盟大厦1327会议室
请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领取准考证。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
原件:报名表(有照片)、本人简历;
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所有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自高中毕业后始,包含中专)、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中、外文课程成绩单(可自行翻译)。
三、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按姓氏拼音首字母排序)
陈雨沛、程雯雯、李红蓉、李萌、刘畅、刘相、鲁舒凡、陆开林、沈锶杰、孙良龙、陶玲、田甜、王福平、王惠莹、王章洁、魏梦阳、熊健、印晓刚、余尹伦、周微翔、周招、朱婉琦。
四、考试安排和范围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生按抽签号入座笔试,按抽签号依次面试。
本次考试的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的办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各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一)考试时间:初定2025年10月22日,上午笔试,下午面试。具体时间以当日安排为准。
(二)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或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范围为:职业教育相关理论、政策,专业建设、教学管理与研究,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等。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三)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
要求:考试现场不能携带自带教材或资料、通讯设备等,不允许上网。
五、考试成绩
本次考试成绩采用计分制,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
六、注意事项
1.请考生及时留意有关信息,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考试,未按时参加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2.因学校停车位有限,建议绿色出行,步行入校。
3.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对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及材料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宁波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
2025年10月16日